國民黨質疑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不當黨產,將黨團補助費等專戶扣押,導致斷炊,台北分署今天表示,因無從得知扣押帳戶內款項的使用目的,因此於行政命令上特別載明如存款來源屬於不得執行財產,國民黨可具狀申請撤銷執行命令。台北分署表示,分署辦理國民黨滯納追徵不當取得財產價額案,為避免影響政黨正常運作,於本月6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國民黨金融機構存款債權帳戶前,已參考黨產會意見,依黨產會提供的財產清冊,將有關政治獻金、黨費專戶排除在外。不過,由於國民黨開設的存款帳戶,是否屬於黨產會所提醒不得執行的「競選經費之捐贈」及「競選費用補助金」專戶,分署無從得知,因此,特別在執行命令上載明國民黨可以具狀申請撤銷執行命令。台北分署表示,此次扣押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補助費郵局專戶,因黨產會於移送時未明列為不得執行帳戶,致無從事先發現,並無所謂「誤扣」情事,且事後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向台北分署反應時,分署已立即徵得黨產會同意撤銷執行命令,執行過程已兼顧行政執行目的和國民黨的權益?

juh03is40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